(一)负责全所财务管理工作;定期提供财务分析报告;
(二)负责起草全所财务管理制度,并组织监督实施;
(三)负责组织并编报全所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,监督预算执行;负责各项资金的请领、调度和管理工作;
(四)负责全所基建、修缮和购置项目财务会计管理工作;
(五)负责全所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;
(六)负责全所税务核算、申报工作;
(七)协助所领导按出资人权益管理所属企业;
(八)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